为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东北、辽宁振兴发展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根据共青团中央统一部署和上级团委关于“返家乡”社会实践工作相关要求,团大洼区委现面向各高校大学生开展2024年大洼区大学生寒假“返家乡”社会实践活动。
政务实践 组织学生深入大洼区各街道党政机关、事业单位一线岗位,承担具体工作。引导学生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用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
企业实践 进一步细化实践岗位挖掘,通过大学生专业方向与企业岗位需求的双向匹配,组织学生参与家乡企业实际工作。鼓励涉农专业学生到合作社、农村企业等参加实践。
乡村振兴 动员学生积极参与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在乡镇团委和村团组织的统筹下,参与开展乡村社会治理、公共服务、文化建设、生态文明建设等领域的实践活动,开展“我为乡村代言”实践活动,讲好乡村振兴故事,助力美丽乡村、文明乡村、善治乡村建设。
公益服务 组织学生通过志愿服务等方式,在镇、街道等基层岗位,开展扶贫济困、扶弱助残、课业辅导、服务群众、创建文明城市等工作,弘扬“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精神。
社区服务 结合大学生社区实践计划相关工作安排,广泛开展社区实践。动员学生主动向村、社区和青年之家报到,在乡镇团委和村、社区团组织的统筹下,就近就便编入志愿者组织、青年突击队等,通过多渠道力所能及地参与基层治理日常工作。
兼职锻炼 结合当地具体情况,组织安排符合条件的学生担任乡镇团委及村、社区团组织等基层团组织的兼职干部,参与相关工作,积极发挥作用。
文化宣传 组织学生探究家乡特色文化,用好家乡丰富资源,讲好家乡生动故事,开展多种形式特别是生动活泼的文化探寻、理论宣讲、文化宣传等活动,高扬主旋律、传播正能量。
本次实习活动按照“自主申请、自愿报名、双向选择、择优选定”的原则开展。 1.此次“返家乡”实习单位包括大洼区各镇(街道)、村(社区)、机关企事业单位等,本次共设立岗位77个。 2.“返家乡”实习学生要政治立场坚定,拥护党的领导,综合素质较高,具有一定的工作能力,工作有激情,身体健康、吃苦耐劳,服从用人单位管理;在校期间未受过任何处分。在校期间积极参加党团组织活动,中共党员、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学生干部和学生社团骨干优先列入选拔对象。 3.参加“返家乡”实习的学生为全国普通高校(含民办高校、独立学院、高职院校)全日制在校本(专)科学生和研究生。 4.“返家乡”实习大学生协调好个人事宜确保有充足的实习时间,严格按照用人单位要求上岗。 5.岗位申报超过岗位需求人数时,主办单位将协同用人单位共同商议,择优确定实习人选。
报名时间:
“返家乡”学生岗位申报时间:2024年1月5日—2024年1月10日;
实践时间:
“返家乡”学生实践时间:2024年1月12日—2024年2月23日,
根据学生所在学校放假时间和用人单位需求,适当调整后,通知学生本人具体上岗时间,实践期间法定假日正常休息,实践时间不少于30天。
报名方式: 关注“创青春”公众号,选择“服务平台”-“返家乡”栏目。
首次登录用户需按提示注册账号并返回登录,已注册的学生或有高校第二课堂成绩单系统账号的学生可直接登录。登录成功后点击“岗位列表”,浏览单位发布的项目信息,选择2024年盘锦市大洼区寒假大学生“返家乡”社会实践活动项目,选择适合的岗位。
报名要求: 1.优先选择家庭住址所在或者就近的镇(街道)、村(社区)、单位报名; 2.只能选择1个意向岗位报名,可选择服从调剂; 3.可将大学在校期间所获荣誉和奖励的证书或证明材料上传至“返家乡服务平台”,相关材料将作为录取参考。
1.由共青团大洼区委负责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根据岗位设置情况和学生专业、特长、所获荣誉、在校表现等择优录用;
2.2024年1月11日前,拟录用情况、岗位分配等相关信息学生可自行在“返家乡服务平台”查看。
3.未收到“创青春”平台信息或电话通知即未被录取。报名后请及时关注“创青春”平台信息或电话信息。请确保报名所留信息准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