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动目的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新时代推动东北全面振兴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围绕共青团组织助力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的总体要求部署,坚持“受教育、长才干、作贡献”的宗旨,鼓励青年学子在返回家乡参与实践服务家乡建设发展,在科技创新、乡村振兴、绿色发展、社会服务、卫国戎边等各领域各方面工作中争当排头兵和生力军,把青春播撒在民族复兴强国建设的伟大征程上,引领广大团员和青年在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辽宁新篇章中挺膺担当。
工作原则
按照“团中央统一规划、省级团委统筹指导、市级团委合理部署、县区级团委自主实施”及“因需设岗、按岗招人、双向选择、属地管理、就近就便”的工作原则,充分发挥县区级团委的关键作用,结合区域特色与乡土资源深挖岗位、创造条件、做好保障,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形式,广泛开展实践活动,有力有效赋能基层建设。
实践内容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理论学习与实践教育相结合,通过返乡实践,将书本知识与群众实践进一步结合,用脚步丈量祖国大地,锤炼意志品格,磨炼社会化能力,贡献青春智慧,服务家乡建设。
1.政务实践。组织学生深入地方党政机关、事业单位一线岗位,承担具体工作。注重引导学生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用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
2.乡村振兴。动员学生积极参与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在街镇团委和村团组织的统筹下,参与开展乡村社会治理、公共服务、文化建设、生态文明建设等领域的实践活动。开展“我为乡村代言”实践活动,讲好乡村振兴故事,助力美丽乡村、文明乡村、善治乡村建设。
3.公益服务。组织学生通过志愿服务等方式,在农村、社区以及青年之家、四点半课堂等基层一线场所,开展扶贫济困、扶弱助残、敬老爱老、生态环保、课业辅导、服务群众等工作,弘扬“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精神。
4.社区服务。结合大学生社区实践计划相关工作安排,广泛开展社区实践。动员学生主动向村、社区和青年之家报到,在街镇团委和村、社区团组织的统筹下,就近就便编入志愿者组织、青年突击队等,通过多渠道力所能及地参与基层治理日常工作。
5.兼职锻炼。结合当地具体情况,组织安排符合条件的学生担任街镇团委及村、社区团组织等基层团组织的兼职干部,参与相关工作,积极发挥作用。
大学生申请参加步骤
1. 信息获取:关注“创青春”微信公众号和“青春双台子”团区委官方微信公众号,阅读“返家乡”系列相关推文。
2. 报名申请:在“创青春”微信公众号的“服务平台”-“返家乡”栏目入口登录“返家乡社会实践岗位对接系统”,按分类、区域搜索岗位信息,确认选择合适的岗位后,填报并提交报名信息,等待审核和系统提示信息,按信息指示开展后续操作。通过双向选择方式录取。
3. 参加实践:返乡后按照团区委和用人单位要求,及时了解岗位、认知岗位、适应岗位,加强学习,高质量完成岗位任务;要遵纪守法、诚实守信、保守秘密,积极主动参与具体工作,彰显新时代青年大学生的精神面貌和责任担当。
4. 记录成长:关注“创青春”微信公众号、视频号、抖音号,将实践日记、体会制作成文案和短视频,通过后台留言方式或@的方式参与投稿;及时与校院团委、指导教师、朋辈同学等分享交流,向更多的同学老师宣传展示自己的家乡。
5. 总结分享:做好实践总结思考,对返乡实践中形成的优秀成果团区委会进一步提升挖掘,转化成学术型实践成果或活动型实践成果。积极参加各级团区委开展的总结交流活动以及“返家乡”社会实践个人评先推优活动。
报名时间和实践时间
1.报名时间:2024年1月8日-1月14日
2.实践时间:2024年1、2月开展,实践实践不得少于1个月,可适当延长,具体时间安排可由用人单位和参与实践的大学生自行协商调整。
申报条件和注意事项
1.政治立场坚定,拥护党的领导,综合素质较高,具有一定的工作能力,工作有激情,身体健康、吃苦耐劳,服从用人单位管理;在校期间未受过任何警告及处分。(党员、团干部、学生干部优先);
2.盘锦市户籍全日制在读大学生及优秀青年;
3.本岗位的招聘无薪酬,需本人自愿参加,并征得家长同意和支持,确保圆满完成寒假实践;
4.大学生在实践期间协调好个人事宜确保有充足的实习时间,严格按照用人单位要求上岗,严格遵守实习单位各项规章制度;
5.每名大学生原则上只能填报一个岗位,可服从调剂,不能重复报岗;
6.确保参与实践大学生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疾病;
7.实践期间,用人单位需要为学生提供工作午餐;
8.实践期满,团区委在平台系统开具电子版证明,不再出具其他纸质版证明;
9.请参与学生加入于1月14日前扫码进群(2024年寒假“返家乡”大学生报名群);
10.原则上按照就近就便方式选择实践岗位,不建议跨区域报名,方便学生按时上岗,安全实践。
